2016年的建设定居任务住房59套(其中贫困户22户,一般户37户),分布5个乡镇:轮台镇12户(其中贫困户6户)、哈尔巴克乡24户(其中贫困户7户)、草湖乡5户(贫困户5户)、塔尔拉克乡13户(其中贫困户2户)、铁热克巴扎乡5户。参照富民安居房图纸,按照贫困户住房50平米、暖圈30平米,一般户住房70平米、暖圈40平米的标准建设;住房总建筑面积3690平米,暖圈总建筑面积2140平米。
补助标准为贫困户7万元;一般户6万元,自筹1.5万元。其中: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贫困户每户补助4万元、一般户补助3万元,自治区补助资金(债券资金)每户补助1万元,垫付援疆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,县级配套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,一般户每户自筹1.5万元。
于2016年2月完成可研(实施方案)编制,于2016年6月完成可研(实施方案)批复,于2016年6月以《巴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轮台县2016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巴发改农经〔2016〕360号)文件下达投资计划,2016年11月完成招投标,2016年11月开工建设,2018年6月完工,2018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,2019年12月完成审计工作等。
2017年游牧民定居50户(其中:贫困户16户,一般户34户),分布3个乡镇:群巴克镇25户(其中贫困户12户)、野云沟乡17户(其中贫困户2户)、铁热克巴扎乡8户(其中贫困户2户)。参照富民安居房图纸,按照贫困户住房50平米、暖圈30平米,一般户住房70平米、暖圈40平米的标准建设;住房总建筑面积3180平米,暖圈总建筑面积1840平米。
补助标准为贫困户7万元;一般户6万元,自筹1.5万元。其中: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贫困户每户补助4万元、一般户补助3万元,自治区补助资金(债券资金)每户补助1万元,垫付援疆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,县级配套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,一般户每户自筹1.5万元。
于2016年12月完成可研(实施方案)编制,于2017年1月完成可研(实施方案)批复,于2017年1月以《巴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对轮台县2017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》(巴发改农经〔2017〕204号)文件下达投资计划,2017年6月完成招投标,2017年7月开工建设,2018年6月完工,2018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,2019年12月完成审计工作等。